亳州汽车工业学校新能源汽车产教融合实训基地中标结果公告
一、项目编号:
BZMC2024CG110号
二、项目名称:
亳州汽车工业学校新能源汽车产教融合实训基地
三、中标信息:
供应商名称:深圳风向标教育资源股份有限公司
供应商地址:深圳市龙岗区横岗街道四联社区228工业区12栋厂房101第一至第五层
中标金额:贰佰零玖万陆仟元整(2096000元)
四、主要标的信息:
货物类 |
名称:智能化动力电池 PACK 实训检测平台、新能源电驱动传动系统集成、新能源电驱动传动系统虚拟检测与展示软件等 品牌:风向标等 规格型号:FXB-ZYS-01、FXB-X04317B、FXB-X04317B-R1等 数量:1台、2台、1套等 单价:115600元、147900元、24500元等 |
五、评审专家名单:
陈飞、刘涛 、王涛、张彪、丁强 (采购人代表)
六、代理服务收费标准及金额:
代理服务费:27056元。代理服务费按照采购文件要求收取。
七、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1个工作日。
八、其他补充事宜
(一)采购方式、招标公告发布日期、开标日期,资格能力条件、业绩、信誉、投标人未通过资格审查的原因、未中标人的评审得分与排序、投标人最终报价与评标价
1.采购方式:公开招标
2.公告7月8日
3.开标日期:2024年7月30日
4.资格能力条件:符合招标文件要求
5.业绩:详见附件
6.信誉(荣誉获奖):详见附件
7.项目负责人:魏恩宗
8.投标人未通过资格审查的原因:无
9.未中标人的评审得分与排序:详见附件
10.投标人最终报价与评标价:详见附件
(二)提出质疑的时间、地点、联系电话,以及提出质疑的条件及不予受理的情形
1.提出质疑的时间、地点、联系电话
供应商认为中标结果使自己的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在公告期限届满之日起7个工作日内(至2024年8月12日止),以书面形式向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提出质疑。
2.提出质疑的条件
供应商认为本项目中标结果使自己的权益受到损害的,应当按照《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财政部令第94号)等法律法规,依法提出质疑。提出质疑的供应商(质疑供应商)应当是参与所质疑项目采购活动的供应商。供应商提出质疑应当提交质疑函和必要的证明材料。质疑函应当包括下列内容:
(1)供应商的姓名或者名称、地址、邮编、联系人及联系电话;
(2)质疑项目的名称、编号;
(3)具体、明确的质疑事项和与质疑事项相关的请求;
(4)事实依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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