昆山市公共交通集团有限公司关于170辆新能源城市公共汽电车动力电池更换项目公开招标公告
昆山品正建设顾问有限公司受昆山市公共交通集团有限公司的委托,为其拟采购的170辆新能源城市公共汽电车动力电池更换项目进行公开招标,欢迎具备资格条件的投标人前来参加投标。
一、项目编号:KSPZ2025-QG-005号
二、项目名称:170辆新能源城市公共汽电车动力电池更换
三、采购需求:更换170辆公共汽电车动力电池系统
四、完成时间:合同签订之日起至2025年11月底,分批次更换安装完成通过验收并交付使用(具体按招标人要求)。
五、投标人资格要求
1.本项目采用资格预审,投标人须将以下证明文件复印件单独装订成册,一式两份,加盖投标人公章,在报名时间截止前提交给招标代理机构。资格审核不通过的不得购买招标文件。
(1)投标人有效的营业执照、法定代表人身份证;
(2)投标人应当符合以下要求(提供承诺函)
①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②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③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④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⑤参加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3)投标人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投标人,不得参加同一合同下的采购活动;(提供承诺函)
(4)投标人所投产品或服务须符合江苏省发展改革委 江苏省财政厅《关于2025年加力扩围实施大规模设备更新和消费品以旧换新政策的通知》(苏发改资环发〔2025〕59号)补贴政策,且投标人必须协助招标人完成动力电池更新补贴申领工作,不得因中标人所投产品或服务原因造成招标人无法申领对该项目的补贴;如因上述原因造成损失的,由中标人全额承担。(提供承诺函)
(5)根据信用中国网站的信息,对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投标人,拒绝其参与本次采购活动;(提供查询记录截图,查询方式:信用中国首页→信用服务版块→根据要求分别查询)
(6)提供投标人代表的身份证,如非投标人法定代表人亲自到场的,还须提供有效的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及投标人为其缴纳的近期社保证明;
(7)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8)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注:投标人要充分考虑知识产权问题,应保证招标人免除且承担由于投标人在其本国使用该项目所需的材料和设计或其任何一部分时而引起第三方提出的侵犯专利权、商标权或工业设计权的起诉、行动、行政程序索赔、请求等,以及招标人为此而产生的损失和损害、费用和支出(包括律师费)
六、招标文件发售信息
1.报名截止时间:2025年04月03日16:30(北京时间、节假日除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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