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汽研新能源汽车检验中心(天津)有限公司动力电池原材料采购及机加工服务
项目竞争性磋商公告
(招标编号: XM-GCGL20250307001001 )
项目所在地区:天津市,市辖区,东丽区
一、招标条件
本中汽研新能源汽车检验中心(天津 ) 有限公司动力电池原材料采购及机加工服务项目 已由项目审批 / 核准 / 备案机关批准,项目资金来源为自筹资金 90 万元,招标人为中汽研新 能源汽车检验中心(天津)有限公司。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招标方式为其它方式。
二、项目概况和招标范围
规模由于部门运营需要,采购动力电池原材料采购及机加工服务用于满足动力电池各 类国拨课题中性能、安全性测试需求,本次计划入围 1 家供应商,可充分进行比价,提高降 本增效作用。具体清单和要求详见《技术需求书》。
范围:本招标项目划分为 1 个标段,本次招标为其中的:
( 001) 中汽研新能源汽车检验中心(天津 ) 有限公司动力电池原材料采购及机加工服务
项目: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 001 中汽研新能源汽车检验中心(天津)有限公司动力电池原材料采购及机加工服务 项目)的投标人资格能力要求( 1 )投标人须为在中华人民共和国注册的,具有独立承担民 事责任能力的法人或其他组织,营业执照在有效期内或提供其他组织合法证明材料; ( 2 )根据开标当日投标截止时间信用中国网站( www.creditchina.gov.cn )的信息, 对被列入严重失信主体名单、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的投标人,拒绝其参与本次投标
活动;
( 3 )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 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投标人须提供从国家企业信用信息查询系统 http : //www.gsxt.gov.cn/index.html 打印的本单位的股东及出资信息页面截图。 ( 截图应清晰并
加盖公章 ) ;
( 4 )供应商在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日前 3 年,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提供近三年
没有重大违法记录书面声明函,截止开标日成立不足 3 年的投标人可提供自成立以来没有重
大违法记录书面声明函(供应商自行编制并加盖公章);
(5 )供应商须由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的委托代理人参加磋商。法定代表人参加开标时,应 携带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和法定代表人资格证明原件;由被授权委托人参加,法定代 表人不参加开标时,应提供法定代表人资格证明文件、授权委托书原件和被授权委托人身份 证复印件;
本项目不允许联合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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