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章 招标公告
新东方集装箱码头有限公司2台轮胎式龙门吊电池组升级改造招标公告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新东方集装箱码头有限公司2台轮胎式龙门吊(轮胎吊)电池组升级改造招标项目已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连云港新东方集装箱码头有限公司,建设资金来自企业自筹,招标人为连云港新东方集装箱码头有限公司,招标代理单位为连云港科谊工程建设咨询有限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货物采购项目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招标范围和内容:
本项目对连云港新东方集装箱码头2台轮胎吊电池组供电系统进行更新改造,包含电池组更新(带能量回收功能)、柴油发电机装置更新和配套的自动灭火系统等同步升级改造,以实现电池储能单元直接供电满足大车机构、小车机构和起升机构的运行和空调、照明、通讯供电等的正常要求。
2.2计划交付时间
合同签订生效起6个月内交货。
2.3交货地点:江苏省连云港市连云区连云港区庙岭作业区连云港新东方集装箱码头有限公司。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资质条件
3.1.1投标人应为合法注册的独立法人,持有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核发的有效的营业执照。
3.1.2投标人2019年1月1日至今,完成过电池组动力轮胎吊整机或电池动力系统销售或改造业绩。
注:投标人业绩以投标报表《表5已建工程表》中填报的内容为准,若《投标报表》表5 已建工程表中未显示投标人业绩的供货内容(如规模、类型、数量、交/竣工日期等),投标人可提供全国公路建设市场监督管理系统和全国水运建设市场信用信息管理系统、厅建设市场信用系统、省公共信用信息系统或者政府相关网站中可查询的信息数据的网页截图,并须保证所提供的网页截图与相关系统查询内容保持一致,方可作为认定依据,否则无效。如上述截图也无法判断业绩的供货内容(如规模、类型、数量、交/竣工日期等),则不予认定该项投标人业绩;
3.2 信誉要求
1、投标人在最近一次江苏省公路水运建设市场信用等级评价(以递交投标文件截止当日为准)为C级及以上级别。
2、截止投标文件递交时间当日,投标人未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
3、截止投标文件递交时间当日,投标人未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http://www.gsxt.gov.cn/)中被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
3.3 其他要求
1、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不允许转包和违法分包。
2、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否则相关投标均无效。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在江苏交通招标投标交易平台电子交易平台(以下简称电子交易平台,网址http://49.77.204.17:15194/OP/login.aspx)进行网员注册,并领取 CA 数字证书。
4.2 获取文件时间详见招标公告,完成网员注册后,通过互联网使用 CA 数字证书登录电子交易平台,明确所投标段,通过网上银行支付招标文件费用后下载招标文件、图纸和参考资料。联合体投标的,由联合体牵头人完成网上支付、招标文件等资料下载。
4.3 招标文件每套售价0元,图纸每套售价/元,售后不退。
5.投标文件的递交及相关事宜
5.1 招标人将于下列时间和地点组织进行工程现场踏勘并召开投标预备会。
踏勘现场时间及地点:详见招标公告;
投标预备会时间及地点:详见招标公告。
5.2 投标文件应为加密的投标文件。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详见招标公告,投标人应在投标截止时间前,通过互联网使用 CA 数字证书登录电子交易平台,将加密的投标文件上传,并保存上传成功后系统自动生成的电子签收凭证,递交时间即为电子签收凭证时间。逾期未完成上传或未按规定加密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予以拒收。
6.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江苏省交通运输厅网站、连云港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江苏省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江苏省公共资源交易平台上发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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