采购公告
1.采购条件
动力电池单体充放电测试仪 项目已由中汽院新能源科技有限公司批准,项目资金来源为自筹资金。本项目已具备采购条件,现进行公开谈判采购。
2.项目概况
2.1采购项目:动力电池单体充放电测试仪
2.2项目编号:BD202502190006
2.3采购内容:动力电池单体充放电测试仪。详见第二章项目技术要求。
2.4交货时间:合同签订后 30个工作日 内完成交货。
2.5交货地点:重庆市两江新区郭家沱街道琏珠路66号,中汽院新能源科技有限公司。
2.6质保期:从终验收报告签署生效之日起的1年。在此期间,系统及设备发生任何非人为原因造成的故障和损坏,均由供应商负责免费维修,失效零件予以免费更换,所更换部件的三包期从更换之日起重新计算。需供应商派人员来现场维修时,则以电话、邮件或传真方式通知供应商,供应商应在2小时内响应,1个日历日内派人员抵达现场免费实施维修。保修期以外的售后服务:供应商承诺提供设备的终身有偿服务,收费优惠。
★3.供应商资格要求
3.1供应商须为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登记注册的独立法人,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提供有效的营业执照复印件。
3.2供应商需长期从事汽车检测设备、汽车电子产品等领域的设备开发,具有深厚的测试设备设计与研发经验,在中国境内已签销售的同类设备须不少于3台/套,须提供合同复印件及技术资料。注:合同内容至少应包括服务名称、合同签订日期、合同签订方名称等内容。合同中涉及商业机密的部分可隐去。
3.3提供2024年度财务审计报告或财务报表(审计报告或财务报表须至少包含资产负债表、利润表);若提供2024年非审计财务报表的,须对财务报表的真实性作承诺说明,并在承诺说明上签字(或盖章)及加盖供应商单位公章。若本年度新成立或成立不满一年的组织和自然人无法提供财务审计报告或财务报表的,可提供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复印件。
3.4供应商须提供信誉承诺函,承诺内容至少包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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