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1台纯电动客车动力电池改造采购(第二次)
竞争性谈判公告
湖南省永州汽车运输总公司(采购人名称)的 21台纯电动客车动力电池改造采购 (项目名称)进行竞争性谈判采购,现采用发布公告方式,邀请符合资格条件的供应商参与采购活动。
一、采购项目基本情况
1、采购项目名称:21台纯电动客车动力电池改造采购
2、委托代理编号:YXZB-CG-2024014
3、采购项目预算:人民币约150万元
¨支持预付款,预付比例: /
4、合同定价方式:¨固定总价 þ固定单价 ¨成本补偿 ¨绩效激励
5、合同履行期限:合同签订后 5 日内交货并安装调试完毕。
6、本项目分阶段要求供应商提供以下保证:
¨投标保证金:投标保证金的金额为人民币 / 元整(¥ / 元);
¨履约保证金:中标金额的 / %;
¨预付款保证金:预付款的 / %;
¨质量保证金:合同金额的 / %。
二、采购需求
包号 | 包名称 | 数量 | 简要技术要求 | 单价 (元/Kwh) | 标的预算 (万元) |
1 | 21台纯电动客车动力电池改造采购 | 21台 | 详见采购需求 | 650元/Kwh | 约150 |
三、供应商的资格要求
1、投标人应为中国大陆境内合法注册的独立企业法人或事业法人,具备有效的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
2、投标人须提供至投标截止时间止(近三年),承担过一个类似项目业绩(类似项目指企业承担过单项合同金额在50万元及以上(宇通、中通、苏龙、金旅、开沃、安凯)其中任意一款车辆品牌的纯电动公交车电池系统改造服务项目)。
3、投标人须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提供 2022年或2023年经审计的财务报告或基本开户银行出具的银行资信证明)。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提供近一年内任意3个月已依法缴纳税收、社会保险的凭据;依法免税或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应提供相应证明文件)。
5、参加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6、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采购活动。
7、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拒绝其参与采购活动。
8、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四、获取谈判文件的时间、地点及方式
1、有投标意愿者,请于投标截止时间前在永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进行网上电子报名及下载竞争性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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