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项目基本情况
1、项目编号:ZXHW2024-0326
2、项目名称:功能材料测试加工设备采购项目
3、采购方式:谈判
4、预算金额:322000.00元,最高限价:322000.00元
序号 | 包号 | 包名称 | 包预算(元) | 包最高限价(元) |
1 | 1 | 功能材料测试加工设备 | 322000.00 | 322000.00 |
5、采购需求(包括但不限于标的的名称、数量、简要技术需求或服务要求等):
5.1项目概况:本项目为功能材料测试加工设备采购项目。伴随国家战略产业——新能源、信息功能材料、半导体材料等关键技术和材料的发展,材料科学与工程学科面向行业产业和区域经济正在高质量发展。河南科技大学材料科学与工程学科一流学科建设规划,为促进双一流大学创建和行业的高质量发展提供了巨大可能。本项目通过购置专业化设备,补充和完善功能材料创新平台,包括网络分析仪校准系统、微型光纤光谱仪、大容量高速台式冷冻离心机、卧式内圆切片机,芯片封装探针台等测试仪器和材料加工设备,开展半导体材料、光电功能材料、新型动力及储能电池材料的基础研究,以提升新型功能材料的技术研究水平(详见谈判文件)。
5.2资金来源:科研配套经费。
5.3采购范围:谈判文件、清单及谈判答疑(如有)范围内的所有内容。
5.4供货地点:采购人指定地点
5.5标段划分:本次采购共一个包。
5.6质量要求:合格。
5.7供货期:30天。
5.8质保期:1年
6、合同履行期限:自合同生效至质保期结束。
7、本项目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否
8、是否接受进口产品:否
二、申请人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2.1供应商须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具有有效的营业执照(须在响应文件中附扫描件或复印件并加盖公章);
2.2法定代表人本人投标的,提供身份证明;法定代表人委托代理人投标的,须提供法定代表人签字或盖章并加盖单位公章的授权委托书及委托代理人的身份证明;
2.3根据《洛阳市财政局关于推行政府采购信用承诺制的通知》(洛财政【2021】11 号),在政府采购活动中,投标人须提供满足相应条件的书面承诺书,以及违背承诺自愿承担相关责任的承诺。(投标文件中须附《洛阳市政府采购供应商(投标人)信用承诺函》,格式见招标文件)。
注:采购人有权在签订合同前要求中标人提供相关证明材料以核实中标人承诺事项的真实性。
2.4本次采购实行资格后审,资格审查的具体要求详见谈判文件,资格后审不合格的供应商的响应文件将不被接受。
2.5本次采购项目不接受联合体
注:上述内容作为资格后审时审查的内容,响应文件中须附以上资料的扫描件或复印件并加盖公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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