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州公交集团新能源发展有限责任公司拟对位于天河区燕岭路 171 号、 173 号物业进行联合招商, 本次招商 物业 范围 包括天河区燕岭路 171 号场地及历史建筑,鳌鱼岗综合楼一栋及相关场地,天河区燕岭路 173 号首层维修车间、超充一条街办公楼首二层区域等,物业 总 面积约 15600 平方米,其中天河区燕岭路 171 号场地约 2000 平方米,历史建筑约 1000 平方米;鳌鱼岗综合楼(共七层)建筑面积约 3600 平方米,空地面积约 4000 平方米;天河区燕岭路 173 号维修车间建筑面积约 4000 平方米,超充一条街办公楼首二层建筑面积约 1000 平方米。物业证载用途为交通设施用地、综合大楼、维修车间及办公楼,实际可用于商业、办公、车辆维修等 。
现发布预公告如下:
一、项目背景
天河区燕岭路 171 、 173 号为广州公交集团新能源发展有限责任公司权属物业,物业总占地面积 22670 平方米, 已 投资建设运营全国首座采用钢结构公交立体充电桩停车场,总建筑面积达 64896 平方米,投资 金额 达 3.8 亿元, 正 全面打造新能源燕岭产业园。园区可提供 381 个公交泊位, 200 个小车泊位, 449 支充电枪,服务车次达 1200 辆 / 日。为贯彻落实国家双碳战略,构建公交新能源一圈一链发展业态及多元化布局,目前园区与星星充电、光华科技、蔚来、小鹏、巨湾、华为等新能源头部企业合作,成功落地充换电、光储充、超充、动力电池梯次储能等系列项目并平稳运营,全域打造新能源产业链赋能平台,构建绿色能源低碳产业链。
该 物业地理位置优越,交通便利。天河区燕岭路 171 、 173 号紧邻北环高速广汕收费站,周边有多个公交站点,如鳌鱼岗总站(华新健康城)距此仅 170 米,武警医院公交站距此约 332 米,有 30 路、 39 路、 54 路、 89 路、 503 路、 884 路、 B11 路、 B12 路、夜 10 路等多条公交线路,覆盖了广州市内多个区域。
为最大程度积聚行业资本、核心技术及创新型人才,推动公交新能源产业的快速发展,新能源产业园现面向社会公开进行招商预公告,本次招商物业面积约 15600 平方米,其中天河区燕岭路 171 号场地约 2000 平方米,历史建筑约 1000 平方米;鳌鱼岗综合楼(共七层)建筑面积约 3600 平方米,空地面积约 4000 平方米;天河区燕岭路 173 号维修车间建筑面积约 4000 平方米,超充一条街办公楼首二层建筑面积约 1000 平方米。物业证载用途为交通设施用地、综合大楼、维修车间及办公楼,实际可用于商业、办公、车辆维修等, 拟 通过联合招商,旨在吸引优质企业入驻,共同打造新能源产业的创新高地和产业集群,助力绿色智慧城市高质量发展。
二、合作愿景
(一) 打造绿色能源高地
以全国首座采用钢结构公交立体充电桩停车场投资运营为核心圈,致力于园区新能源产业链发展,强链补链,打造成为集公交停场充电、商业配套、区域服务及新能源有关项目研发、生产生活、技术应用等一体的绿色能源高地,引领未来公交能源产业发展方向。
合作目标:吸引新能源企业及商家入驻,形成以公交停场充电为牵引,园区新能源产业链完整的生态系统,推动公交新能源产业模式及绿色能源技术的创新与突破。
(二) 促进产业集聚与升级
通过公开招商、有益尝试、精准发力,实现园区新能源上下游企业的集聚,形成规模效应和协同效应。
产业升级:鼓励园区进驻企业 、 客户加大投资及研发投入,推动新能源产业向高端化、智能化、绿色化方向迭代升级。
(三) 构建可持续发展模式
注重公交新能源板块业务经济、社会及环境协调发展,实现公交新能源园区经济发展、社会效益及环境保护的共赢新局面。
(四) 搭建开放合作新平台
加强与国内外新能源领域的交流与合作,引进先进技术和管理经验,建立园区新能源产业链完整、配套服务完善且合作关系紧密的生态体系,促进园区高质量发展。
三、沟通商洽提纲
( 一 )功能定位
本项目招商范围内功能定位及整体规划应与园区现有产业高度融合与配套,整体互补性强,全面打造新能源产业园良好示范。具体内容可进一步沟通商洽并提供书面说明。
( 二 )合作模式
可通过委托经营 、 代理招商 、 联合运营 、 业务合作等多种合作运营模式,建立稳固合作伙伴关系,共享合作收益及项目开发成果。具体模式可进一步沟通与商洽并提供书面说明。
(三) 合作期限
本项目拟合作期限最长为 12 年,具体可依据项目产业功能定位、投资改造成本、收益水平等综合设定。具体可进一步沟通商洽并提供书面说明。
(四)投资收益
在合作期限内,以整体投资成本及收益测算,分步推进实施,保障业主方基本收益及项目利益分成,确保项目投资与回报预期目标,并做好相应措施与承诺。具体内容可进一步沟通与商洽并提供书面说明。
(五)其他 方面
1 . 可提供项目类似案例,或提供物业总建筑面积达 1 0000 平方米及以上的产业园区、商业综合体等投资、招商、运营项目业绩,以便后续实地考察。
2 . 可提供整体升级改造方案及效果图,以便更直观表达项目投资情况及预期效果。
四 、预公告有效期限
生效之日至 2024 年 8 月 15 日止。
五 、联系方式及联系人
如有意向参与本项目的意向方,可在预公告期间通过以下方式联系,以便安排项目沟通商洽。
联系人: 董小姐、 曾小姐
联系电话:( 020 ) 89160732 、( 020 ) 89160974
地 址:广州市越秀区流花路 123 号广州越秀国际会议中心北塔 7 楼
本次公告仅为项目前期市场发动的预公告,以便于意向方对项目进行尽职调查。预公告程序完成后,委托方将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向广州产权交易所依法办理项目正式挂牌手续。该项目的相关内容以正式挂牌发布的信息公告为准。
广州公交集团新能源发展有限责任公司
2024 年 7 月 19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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